欢迎你来到
当前位置:首页 > 人事行政 > 正文

劳动就业局工资(劳动就业局工资待遇)

2024-08-21 2924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劳动就业局是干什么的
  2. 劳动局工资标准表
  3. 劳动局的工作是什么它们的工资有哪个单位发放
  4. 劳动局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一、劳动就业局是干什么的

1、问题一:劳动局跟劳动就业局有什么区别啊?劳动局是管理各种单位,群体,个人的一切劳动利益,劳动就业局只是管理就业问题,职责是分配工作,

  

2、问题二:劳动就业局是干什么的劳动局是管理各种单位,群体,个人的一切劳动利益,劳动就业局只是管理就业问题,职责是分配工作,

  

3、问题三: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到底是干什么的?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是帮助失业人士的一个机构,主要工作是培训、介绍失业人士

  

4、问题四:就业局是干什么的市就业局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从事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服务工作的单位亥

  

5、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市社会就业、情况监测;收集、发布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提供人才交流、职业介绍及人事代理服务;负责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与就业管理;核定和支付本市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管理本市就业经费和扶持生产资金;承担部分职业技能鉴定的人才评价服务工作;承担各种就业、职业培训服务工作。

  

6、问题五:劳动就业局是干什么的顾名思义,管理劳动就业的。

  

7、问题六:就业局是干什么的了解就业市场情况,指导企业用工和指导求职者就业。

  

8、问题七:人社局是干什么的?以前的人事局、劳动就业局和社会保障局合并的,是个比较大的系统,一般都会挂个公务员局的牌子。职能比较强大,社会保险、人事代理(档案托管)、事业单位批工资什么的都在那办,本地事业单位招考信息什么的也通过那里发布。具体的职能从它的全称也能看出来。具体的你看人社部的简介吧,大同小异。

  

9、问题八:劳动就业局是个什么性质的单位国家机关单位。

  

10、问题九:劳动就业局是给人找工作的吗行政事业单位,找工作自己直接去应聘,或通过中介

  

11、问题十:劳动就业服务局简称劳动局是正确的吗?不对的。劳动局现在叫劳骸和社会保障局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属于***职能部门

  

12、劳动就业局原来叫劳动服务公司或劳动服务中心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大多数是事业单位,也有靠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分管执行劳动再就业、失业等工作

  

二、劳动局工资标准表

工资就像挂在树上大大小小的苹果,我们都渴望被最厚硕的那颗砸中。工资其实是给职位的定价,由职位的重要性决定。一、劳动法对工资标准的规定工资标准是工资等级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表明各等级职工的标准工资水平。日工资率的计算方法是:日工资率=月标准工资÷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一般星期六、日有的单位是不计算在内)。工资标准通常是企业参考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标准,考虑到市场对该岗位人才的需求而制定的,同时参考员工的工龄、职称、业务水平、工作岗位等等级不同设定。二、最低工资有什么用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通过一定立法程序所规定的、为保障劳动者在履行必要的劳动义务后应获得的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最低工资收入的一种法律形式。三、劳动仲裁能拿到工资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公司除应当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是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在德国,对于试用期工资待遇问题,首先看劳资双方有没有约定,再看工资协定中有没有相应规定。如果既没有约定,工资协定中也没有相应规定,试用期工资待遇应和正式工的工资待遇一致。(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四)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是一种保障制度。它确保了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至少领取最低的劳动报酬,维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立了将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规定,从法律上排除了企业以非劳动者本人原因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为由拒付工资的可能性。最低工资制度是法定最低标准条款,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企业,劳动者本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低工资制度也从客观上给企业和劳动者本人注入了竞争意识,促使企业进行公平竞争,而劳动者也必须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自身素质,才能在最低工资的基础上获取更丰厚的利益。最低工资一经确定,并非永不改变。最低工资率发布实施后,如果确定最低工资时所参考的诸因素发生变化,如当地就业者增多、职工平均工资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加快等等,或者本地区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累计变动较大时,应当适时调整本地区的最低工资。

  

三、劳动局的工作是什么它们的工资有哪个单位发放

一、劳动局属于政府部门,其主要工作有:1、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起草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统筹管理全市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规范和指导劳动力市场发展,制定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3、负责劳动保障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求,指导各类企业劳动力管理,监督检查企业劳动工资落实情况。

  

4、贯彻企业职工工资法规和政策,对全市企业职工工资进行宏观管理,协调各类企业职工工资分配关系。

  

5、综合管理全市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等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在职职工技术培训工作。

  

6、制定全市职工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和配套文件,组织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职工社会保障制度。

  

7、综合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工作,研究制定种类企业职工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农村农民养老及城镇职工的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政策和工作制度,负责企业职工保险福利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8、管理全市劳动领域的国际交流、业务技术合作和劳动力输出工作,指导全市企业劳资部门业务工作。

  

9、负责全市失业人员、下岗职工的岗前培训和转岗训练工作,贯彻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及劳动预备制度。

  

10负责全市劳动关系调解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二、劳动局工作人员的工资按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标准执行,由同级财政经费支付。

  

四、劳动局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1、法律分析:劳动法律只是规定了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不一样的。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企业实际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足。具体的工资数额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不同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一样,要了解当地行业的工资水平可以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局网站看一下统计的文件。

  

2、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3、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4、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5、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劳动就业局工资(劳动就业局工资待遇)


复制成功